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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1日至8月11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中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机动巡视。2023年9月2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团公司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抓好整改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反馈问题解决,努力在堵塞漏洞、源头治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取得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9月28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10月9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举措。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动员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不折不扣将巡视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先后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8次,深入研究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动员会、调度会,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多次深入问题整改现场检查督导。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调度分管领域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周调度机制,紧密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查摆原因、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整改任务、保障措施,每项整改任务均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贯通执行、落实到位。印发了《巡视反馈问题核查工作方案》,全面核查每项问题的背景、过程、结果,客观如实、依规依纪做好问题处理。各责任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逐条逐项制定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整改措施,实行项目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以钉钉子精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既立足当前解决各类问题,又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加快新能源发展结合起来。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在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基础上,强化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前瞻性,健全完善管长远、管根本的体制机制,确保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个漏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始终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修订完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体系建设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是全力推进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基地特高压多端直流输电外送关键技术”及示范工程取得批准立项。库布齐北部沙漠至京津冀直流外送通道汇集工程已完成核准,与基地电源项目同步投运。向国家能源局申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沙漠新能源基地直流外送通道纳入规划。
三是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步伐,大力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优化蒙西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完成并向自治区能源局上报《蒙西新型电力系统规划与实施方案》,配合完成新型电力系统规划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着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全力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完成3500万千瓦新能源接入系统方案审查,签订并网协议56份,装机规模1330万千瓦,推动内蒙古电网电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达到4463万千瓦。配合自治区能源局创新实施六类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累计配合推动蒙西地区114项六类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获得批复。
四是高质量完成新能源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规划任务,与自治区政府签订责任状的18项1325万千瓦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全部完成。96项新能源接网工程推进顺利,2000万千瓦新能源绿电输送通道不断延伸,敖瑞、浩雅等8座500千伏变电站创当年投产新纪录。进一步加大储能发展力度,美岱、太阳沟、呼蓄二期等抽水蓄能电站加速推进。积极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国内首座可独立运行县域源网荷储项目-阿拉善额济纳源网荷储示范项目成功实现新能源黑启动,填补国内技术空白。
五是持续加大产业投资,紧密围绕集团公司“1469”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自治区新能源发展目标,加大在抽水蓄能、金融和数字化等新型产业领域的投资,全年完成产业投资72.6亿元,较2022年度提高470%,并积极推动所属子公司上市工作。
六是加强转供电治理,完成西菜园街道8个台区1570户的“一户一表”改造;攸攸板村1个台区108户的“一户一表”改造;金河社区13个台区3764户的“一户一表”改造,以上居民均严格执行居民目录电价。坚持举一反三,按照“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原则,对照转供电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化客户经理、蒙电E家及蒙速办等服务渠道,加大线上线下转供电加价政策宣贯,着力清除“私人供电所”,让老百姓用上平价电。延伸安全服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着力解决线路老化问题,辛辛板村、五里营小区等可靠用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法规制度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第一时间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进行工作对接,2023年12月25日完成《招标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签约,20余项输变电工程施工和设计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工作,项目立项审查、招标方式审查、开标、评标、投诉受理处理等全部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制度规范开展,招标采购过程中全部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库和开评标场所。
二是集团公司电子采购系统非招标采购项目统一纳入自治区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接受监督。全面启用集团公司“蒙电网上商城”,开展办公类物资电商采购,实现部分品类由零散采购转向高质量电商化采购零的突破,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管控采购风险。
三是健全完善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制度,新建、修订制度19项。制定《需求计划审查规范》,从采购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国家依法必须招标的规定,新增公平竞争审查确认流程,防范出现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风险。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形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应采尽采。修订《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紧急情形下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及操作规范,满足紧急情形采购需求,规范应急采购行为。优化升级两个电子采购系统功能,增加查询投标企业名称和企业股权关系功能,拓展监测范围和深度,更有效的辅助评标专家甄别围串标行为。制定修订《评标作业指导书》《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指导评标专家规范履职,明确对出现评标错误、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的惩处条款。修编《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合法履职、科学尽职,优化招标代理机构选用、考核、处罚、退出机制。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管,制定印发《集团公司党委关于推动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法律、审计、财会、群众、舆论等5项职能监督,以及覆盖公司系统业务领域的监督一体发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助推动、部门履职担当、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的防范情况列入政治监督台账,明确监督要点和监督措施。督促主责部门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贯彻落实意见(试行)》各项要求,强化对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将党员干部执行“生活纪律”情况列入日常监督台账的重点内容,明确监督要点和监督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监督工作,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建立廉政风险点的梳理常态长效机制,制定《集团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各责任主体每年动态更新梳理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点排查内容及方法。
四是持续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调整优化各类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机构,按照“非必要不开会”和“能减则减、宜合尽合”的原则,优化整合各级会议。制定印发《关于深化作风建设 提升工作质效的十二条具体措施》,持续提升工作质效。以集团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开展协同办公升级改造,全力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的决策和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持续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对标对表,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能源安全体系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现代企业治理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区之大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深入彻底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需持续推进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有计划分阶段有序加以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一盯到底,注重整改方法,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避免打折扣、搞变通。对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系列文件,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执行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是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深入整治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供电服务、业扩报装、资金集聚流转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和管理处置领域的腐败问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自治区领导关于国有企业招标和采购方面批示精神,积极主动对接自治区国资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动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进入自治区\属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企业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年”活动,在制度流程的完善性、配套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是巩固巡视成果,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助力自治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集团公司“1469”中长期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主动服务和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保障新能源开发利用,助力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大新能源汇集外送工程建设,同步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设施,保障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全面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内蒙古绿电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主动服务电力产业链上下游,不断满足客户用电需求,构建蒙电发展新格局,在做强“蒙字号”国企方阵中走在前、做表率,为自治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221510;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达门路9号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座308室,邮编010000;电子邮箱:nmgdlxsgk@163.com。
中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2023年1月30日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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