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辽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会从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巡视整改和发挥政治巡察作用、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自身建设8个方面,回顾总结了通辽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通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3745件、立案1494件、处分122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干部204人。市旗两级监委立案查处涉嫌职务犯罪106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53人,调查终结移送司法机关68人。成功追回红通人员和猎狐人员各1人。围绕中心工作,配合通辽市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31个,发出督查整改令32份。对霍林河露天煤矿生态恢复治理严重滞后问题21名相关责任人及时处理。对旗县市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不力的125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1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组织处理78人。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严查慢作为、假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共处置问题线索694件,立案2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4人、组织处理138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处置问题线索1057件,立案2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1人、组织处理24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共处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1678件,立案3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0人、组织处理78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共查处有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督促各级党组织全力推进基层“三务”公开,努力从源头上管住小微权力,共查处“三务”公开有关问题线索194件,立案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53人。(通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