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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4日至9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委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10日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 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所做的主要工作
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主任王秉军在巡视组反馈当天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王秉军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1名分管领导主抓巡视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整改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提出整改要求,坚持做到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不过关凑数、不被动应付,达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组织制定、修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制度文件,开展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检查,对护照管理、财务制度、机关工作纪律、党员廉洁自律等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各责任处室和单位积极认领任务,对号入座,认真落实整改。对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点出的具体事项,单列清单,由问题所在处室(单位)进行整改;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涉及多处室配合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联合整改。委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专门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工作汇报。同时将巡视组反馈问题作为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班子个人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剖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带头落实整改。各支部聚焦巡视反馈意见,在2016年党建工作述职大会上逐项对照检查,确保了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全面覆盖、顺利推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截止目前,除煤炭工业局劳动服务公司违法经营问题,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企业改制、案件诉讼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处理,还未整改到位外,其他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二、 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
1. 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少,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委党组认真整改,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严格按照委党组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意见》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并将党建考核分值增加到整体考核分值的40%。2016年委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7次,并对全年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自治区纪委、直属机关工委报告了相关情况。今年截止目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0次。
2. 未按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问题。委党组认真组织机关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工作规则》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业务和工作能力;组织修订完善了《委党组工作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发工作,2016年委党组召开会议28次,编发会议纪要23份。今年截止目前委党组召开会议15次,编发会议纪要9份。
(二)党建工作抓落实不够深入,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以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为主,存在抓具体落实不够问题。2017年重点检查监督各支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在抓规范、抓质量、抓效果上下功夫。2017年1月委党组专题听取了各支部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2月结合年终考核对支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自治区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进行检查,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强化党建工作。经委党组研究同意,撤销了6个机关联合支部,以处室为单位重新选举了19个党支部,党支部由16个增加到28个,机关处长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较好地落实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机关党委拟定2017年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高支部书记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 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为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根据我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意见》,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处长、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修改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分管领导召开分管工作会议时,各处室要做好记录,留好痕迹。下一步机关党委将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
2. 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派驻纪检组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问题。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驻经信委纪检组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纪委要求,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二是对今后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新的“四类标准”进行处置;三是对联合纪检一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自治区纪委,并按照自治区纪委的要求,认真做好处置整改工作。
(四)工业专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 工业专项资金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整改中,一是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我委制定出台了《工业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工业政策性奖励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及管理规程》、会同财政厅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会同财政厅公开招标选定中介机构,对工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价。二是改进了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将原来各处室分散管理改为由投资处集中管理,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项目征集、评审、决策程序。
2. 关于支持包头稀土研究院专项资金问题。包头稀土研究院提供了评审的原始资料、资金预算安排和使用清单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预算安排》通过了工信部、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资金使用符合《财政部工信部〈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375号)第三章第九条规定(支持资金可用于差旅费、资料费、办公用品等支出),且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信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因此,此项资金监管不在我委范围之内。
3. 工业资金使用分散、监管难度大、资金使用风险高问题。2015年专项资金已不再分散使用,实行由投资规划处征求各处室意见,党组研究确定年度支持重点、范围和资金额度。同时,项目征集和下达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公开招标选定中介机构,对工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价。
(五)干部管理不规范,干部交流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1.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不规范,编外人员较多问题。
关于节能中心未开会研究聘用人员问题。2015年,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发生案件,6名工作人员先后被刑事拘留,因办公室及财务等部门无人办公,出现职工工资连续3个月不能发放、正常差旅等费不能报销等情况,中心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为保障中心基本工作正常开展,中心向委领导报告,提出聘用部分人员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委领导同意聘用部分人员,要求会计、出纳从系统内部调剂解决。当时,节能中心党支部3名支委中,2名涉案被拘押和取保侯审,无法开会研究。2015年4月由室内装饰工程监督管理所调用1名出纳,2015年7月聘用1名会计,同年6月、8月分别聘任2名办公室文员。整改中,节能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了清理,对未经班子会议研究的聘用人员重新上会研究,于2016年3月,解聘了1名工作人员。其他3名工作人员,因岗位工作需要仍在聘。
关于电子政务中心以碰头会形式聘用人员问题。一是根据已聘用时间,统一与聘用人员签定长期或短期聘用合同。二是及时向人事处备案。三是聘用人员纳入中心统一管理。
委党组以此为鉴,2016年7月,研究制定了《委机关及所属单位挂聘借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今后各处室、所属单位不得自行聘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聘用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用人处室或单位向人事处提出包括聘用人员岗位职责、条件、人数、时限、经费来源等内容的用人报告,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履行聘用手续。对已经聘用人员,要按照合同管理,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要逐步规范解决,要求各单位将已聘用人员资料报送人事处备案。今后,我委将从严执行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报告“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 部分处室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长期不交流问题。制定了《经信委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暂行)》,结合干部调动、提任、退休等,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尽其才、人岗相适的原则,逐步进行轮岗交流。2016年10月机关和所属单位2名处级干部已进行交流任职,2017年至少安排2名同志轮岗交流。
(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方面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和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在各党支部设立了纪检委员,今年委党组出台了《加强机关纪委工作意见》,明确职责和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时限。下一步要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和各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采取联检、互检、抽检等方式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将工作重心下移、监督执纪关口前移。监督检查要留下痕迹,建立包括监督检查记录、工作总结、问题通报等内容的监督检查档案资料,把监督执纪工作做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再次发生。
2. 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没有落实到位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休假制度》,明确了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落实考勤和休假制度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将严肃工作纪律监督作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一项内容,并将机关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列入处室和个人评优内容,加强考核监督。
(七) “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 关于煤炭社保局参会人员报销异地住宿费问题。经查,煤炭社保局一行8人,2015年8月2日在成都培训结束后,乘坐2日晚10时的动车,于3日凌晨到达重庆,4日上午从重庆乘飞机返回呼市。问题查实后,我委要求煤炭社保局将报销的异地住宿费4233元全部收回,并在局内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整改教育。委党组研究决定,责令煤炭社保局局长向委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其余7人向煤炭社保局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在经信委机关、所属单位范围内通报批评。
2. 关于节能监察中心领导因公出国未经审批和报销出国费用问题。节能中心提交了国家节能中心《关于组织地方节能中心赴美国、德国培训团组报名申请工作的通知》及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均比较齐全。所报销的考察费用没有财政预算,委党组明确,今后凡没有出国预算,一律不批准因公出国。
3. 关于煤炭技术服务中心支出专家咨询费没有依据问题。在整改期间,暂时停止了专家费用的支付,同时停止了相关费用的收取。多方搜集资料,积极开展调研,煤炭技术服务中心提请煤炭工业局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行业专家库专家咨询费支付标准》,作为中心支付专家咨询费依据,并严格按该标准执行。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将真学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组织机关(单位)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学深学透,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把中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事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委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届党代会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党组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委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三)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委党组将坚决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决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组开展工作。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立足抓早抓小、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以更严格的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工作纪律、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检查力度,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坚决防止“四风”,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制度执行,规范选人用人标准条件,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强化对涉及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制约。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体系,特别是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对项目的政策研究、方案论证、行政决策等全过程的管理。综合运用审计监督,绩效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等多种手段,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巩固和拓展巡视成果,推动自治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委党组按照巡视整改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自治区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始终,真正做到让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把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两化”深度融合,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展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不断提升自治区实体经济竞争力和信息化发展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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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党组
2017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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