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建丰农场,各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五原县隆兴昌镇东牛犋三组原组长马俊峰处理重大事项未遵守议事规则等问题。2010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隆兴昌镇东牛犋三组组长马俊峰,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的情况下,先后擅自收取养牛场土地租金及馒头厂扩建占用土地款,共计3.3万元。事后,未及时给村民作出说明并公布相关内容,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马俊峰卸任组长时,未及时移交或退出组内结余款22554元。2019年10月19日,五原县隆兴昌镇纪委给予马俊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组内结余款已全部退回。
二、五原县塔尔湖镇乃日村村主任赵生漏报死亡信息造成惠民资金流失问题。2016年1月,时任塔尔湖镇乃日村会计赵生未及时上报取消已经死亡的冯某高龄长寿补贴资格,致使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补贴继续发放,造成惠民资金流失。2019年10月20日,五原县塔尔湖镇纪委给予赵生党内警告处分,多发资金已全部退回。
三、五原县塔尔湖镇蛇林村会计王栋漏报死亡信息造成惠民资金流失问题。2016年4月,塔尔湖镇蛇林村会计王栋未及时上报取消已经死亡的李某高龄长寿补贴资格,致使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补贴继续发放,造成惠民资金流失。2019年10月20日,五原县塔尔湖镇纪委给予王栋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是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了惠民资金流失,有的是心存侥幸,违反“三务”共公开有关要求。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底线。各党委(党组)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纪委(纪检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深入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追责问责力度,为决胜赢脱贪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