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政治监督 强化责任担当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苏尼特右旗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21年9月4日)
钟国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苏尼特右旗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回顾
旗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盟纪委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旗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凝神聚力,主动担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为苏尼特右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我们突出政治监督,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协助旗委建立健全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和监督台账,推动政治监督逐步走向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五年来,开展政治建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352次,约谈党员干部160人次,查纠问题535个,通报曝光问题43个。二是全面践行“两个维护”。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五年来,对全旗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执行结果,开展监督检查110批次,查纠问题134个,立案查处7人。对标民族工作主线强化监督,对极少数消极抵制、顽固不化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保障了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的顺利推进,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1批次,组织处理党员干部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率先在全盟范围内发布《致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公职人员的一封信》,公开发布当日点击率达1.4万人次。三是全面推动巡视整改任务改彻底、改到位。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地踏查调研及自治区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全旗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地完成整改任务。五年来,共处置中央、自治区巡视移交问题线索90件,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18人,通报曝光问题7个。四是全面扛起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2020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109批次,督促整改问题134个,通报曝光问题7个,向旗委报送监督专报9期,提出意见建议37条,组织处理7人。
五年来,我们突出人民立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采取明察暗访、异地互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五年来,共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48批次、异地互查6批次,发现问题152个,通报曝光问题15个,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44人。二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五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49件,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46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74.9万元。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共受理问题线索102件,立案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认真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受理问题线索4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886.49万元。狠抓供销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对2000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共处置问题线索24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4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86万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批次,约谈23人,受理问题线索3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承接盟纪委监委指定办理东乌旗涉煤领域问题线索13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1004.3万元。受理旗委巡察办移交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线索1件,组织处理2人。三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整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背后的“保护伞”,共处置问题线索29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3人。切实履行协同责任,着力深化政法队伍整顿治,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开展专题廉政讲堂和党规党纪集中培训3次,共处置问题线索26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5人,有1名政法干警主动投案、61名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五年来,我们突出标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扎实推进。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五年来,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711件次,办结问题线索695件次,立案1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挽回经济损失7160万元。整建制承办自治区司法监狱系统徐呼和、连天俊、王化吉等3名厅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分量大幅提升。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高压震慑与政策感召相结合,对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或主动交待说明问题的,考量其犯错误情节和性质,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五年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3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888人,占85.9%;第二种形态处理121人,占11.7%;第三种形态处理20人,占1.9%;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占0.5%。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五年来,累计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10余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3个,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69份,督促排查廉政风险点744个,建章立制11项,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四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持续深化廉政教育,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讲堂、推送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信息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年来,开展廉政教育15批次,接受廉政教育党员干部达到8000人次。对我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电子化、智能化升级改造。
五年来,我们突出改革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效能治理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顺利完成了机构设置、编制设定、职数核定等工作,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协调机制,主业主责进一步突显,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分类推进派驻(派出)机构改革,将原有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化重组为7个派驻组,向7个苏木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五年来,各苏木镇纪委监察办、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90件次,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34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73.84万元。二是强化机制创新。坚持办案安全优先,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五年来未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三是坚持严管厚爱。五年来,我们对3起案件进行了容错纠错,免于纪律处分10人,对2件反映问题失实的信访件予以澄清。四是上访变下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的切身利益问题,开展下访51批次,走访基层农牧户1162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6件,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五是推进三务公开提质增效。聚焦基层“三务”公开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对原有“三务”公开监督平台提档升级,拓展“三务”公开监督平台补贴查询、数据分析、预警提示、检举控告等功能,累计公开信息2.1万条、补贴数据85.4万条、项目数据422个。开展监督检查32批次,约谈党员干部12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五年来,我们突出政治巡察,巡察工作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在旗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了巡察机构“一办两组一中心”组织框架,并为开展巡察工作建立了组长库和专业人才库,为高质量推进旗委巡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研究出台了《旗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会议制度》等9项制度,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三是圆满完成十二届旗委政治巡察全覆盖任务。旗十二届党代会以来,旗委巡察共开展常规巡察9轮次、专项巡察2批次、易地交叉巡察2批次、巡察督查3批次,覆盖7个苏木镇和54个部门,延伸77个嘎查村社区,反馈并整改问题949个,修订完善制度116项,清退资金1038.54万元,移交问题线索81件次。
五年来,我们突出自身建设,从严锻造了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中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旗纪委常委会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46次、研讨交流1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6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协调旗委、政府将上缴国库的违纪违法资金用在“刀刃”上,投入620多万元,改善了那仁宝力格幼儿园、额仁淖尔幼儿园办学条件,帮助政务服务中心安装电梯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以提升专业化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以案代训、上挂锻炼、专题培训、轮值调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五年来,开展业务培训62次,参训人员4300人次,轮值调训90人次,派员参与上级办案106人次。严格落实“百千万人才工程”,审核认定执纪监察尖兵3名、执纪监察合格人才27人,提拔任用或交流使用纪检监察干部29人。坚决防止“灯下黑”,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三是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在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协调解决67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楼,办公设施改善和装备更新得到保障,功能配置齐全合理、监督执纪规范高效的办公办案条件正在形成。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进智慧监督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提升科技监督、科技办案能力水平。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过去五年的发展,让苏尼特右旗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政治生态更加清明。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的结果,是上级纪委和旗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旗纪检监察干部齐心协力、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中共苏尼特右旗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所有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纪委和旗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从民意调查结果看,查处腐败案件力度、基层“微腐败”清扫成效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状态的评价均低于全盟平均水平;从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形势看,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仍然繁重,滋生腐败的土壤还没有彻底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顽疾尚未完全根治;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各级党组织中个别存在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还不够有力,各类监督有待进一步融合;监督执纪能力水平还不够均衡,一些干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办案、不善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年工作经验启示
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从中吸取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引。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服务大局。“两个维护”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政治监督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服从服务大局,突出政治站位、彰显政治本色,激发出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践行群众路线。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要以勇于担当负责的态度,着力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紧紧依靠群众路线这一“法宝”,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无禁区、零容忍,让党员干部更加敬畏党和人民,更加敬畏党纪国法,从“不敢腐”真正走向“不想腐”。
(四)必须坚持惩前毖后,坚定不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了组织对每一名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惩治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释放出惩治极少数、挽救大多数的强烈信号,该给政策的给政策,该容错的就容错,让干部切实感受到治病就是救人、严管就是厚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五)必须坚持以案促改,坚定不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彻底清除产生腐败毒瘤的温床和土壤。要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查清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及时总结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及规律,以案为鉴,堵塞漏洞,形成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今后五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重要论述,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的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见效。准确把握我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进,持续深化和提升重点工作质量,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新的更大作为。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苏尼特右旗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做实做细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政治监督的含金量,督促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旗委中心工作,把监督融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全过程,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阻碍,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旗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健全问责机制。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构筑新发展格局,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决策部署的监督,坚决防范思想松懈、纪律松弛风险。
(二)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宗采购、资源交易等领域腐败问题。着力查处“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深挖彻查背后的“影子公司”。主动响应自治区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新模式,继续承接自治区纪委监委、盟纪委监委大案要案查办任务。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围绕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发根源,串点成线、系统总结,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纪法的刚性约束彰显震慑效应,堵塞制度漏洞,推进正本清源。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做实做细“走读式”谈话、留置目标安全等各环节的工作,切实把防范风险意识转变成每一位审查调查人员的行为自觉,严守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
(三)深入整治作风顽疾,营造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一是锲而不舍整治作风顽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对“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严管严查,露头就打,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将减负松绑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在推动基层减负上持续发力的同时,重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做到松绑不松劲、减负不减责。二是突出严管厚爱。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进行细致甄别、准确研判,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体现严管厚爱。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让敢抓敢管、善作善为的干部轻装上阵、安心工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社风民风更加淳朴。三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对惠民富民、“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查纠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继续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强化“三务”公开再监督,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巩固拓展各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推进常态长效治理。深挖彻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舆情焦点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司法不公、引发上访,居高临下、漠视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四)精准监督问责,切实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一是压紧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从制度执行和日常规范抓起,健全完善述职述廉、约谈提醒、监督问责等工作机制,盯住问题、时时提醒,对敷衍塞责、疏忽懈怠、履职不力、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力的不放过,问题反弹回潮的不放过,搞选择变通的不放过,搞虚假整改的不放过,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把监督工作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用足用好“末端工作法”,推动监督下沉,旗纪委班子成员和苏木镇纪委书记带案下访,深入基层、走访一线,解决问题、化解积案,推动监督工作落实见效。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三是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认真梳理排查各行业、各部门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督盲区,围绕权力集中、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发现问题、查纠问题上集中发力,在联合办案、组团办案上集中发力,切实解决好派驻机构监督乏力、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五)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认真制定新一届旗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绘制好未来五年的巡察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准落实政治巡察定位,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和评估机制,完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拓宽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渠道,促进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巡察整改与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对整改结果的分析研判,梳理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专项治理建议,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系统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和整改“回头看”,推动标本兼治。
(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巩固提升改革成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创立作用,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循环往复中精准补齐制度短板,破除制度障碍,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查处反馈、协调会商机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协调贯通,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内外联动的“一盘棋”监督格局。不断增强内生动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拓展“智慧”信访、“智慧”监督、“智慧”案管、“智慧”审理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业务深度融合。管住管好“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促使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带头维护党的权威,保持政令畅通上作表率、打头阵;在带头转变作风,坚守职责担当上作表率、打头阵;在带头遵纪守法,严格廉洁自律上作表率、打头阵。
(七)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围绕培养“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的目标,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处理问题,提升依法履职、严格执纪的能力水平。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把执纪与执法衔接贯通,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适应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坚持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标准,大力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强化严管严治、自我净化,严防“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中国共产党苏尼特右旗委员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描绘的蓝图鼓舞人心,前行的号角催人奋进。让我们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从建党百年历史进程中汲取营养和智慧,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务实奋进,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为谱写苏尼特右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保驾护航!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备案号:蒙 ICP备 18002681号 邮政编码:010015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